一、林权流转在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下进行。 二、购买者在流转规定的期限内向永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登记。 三、在规定时间内,流转双方在合法前提下优先达成协议的,具有优先购买权。 四、已达成协议后,未经三方(买方、卖方、林权服务中心)同意,不得反悔。 五、流转须知解释权归永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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